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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体育学院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管理与新闻传播学院副院长的公告

    2021年09月06日 00:00 点击:[]


    沈阳体育学院是一所以体育学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体育院校,是国家体育总局与辽宁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2019年11月,辽宁省人民政府印发“辽宁省高等学校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支持方案”,学校成为辽宁省11所“支持建设国内一流大学”的高校之一。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拟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管理与新闻传播学院副院长1人(专业技术岗)。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一)承担网络与新媒体专业带头人工作。

    (二)分管本科生人才培养、专业建设、实习实训、订单式人才培养和校企合作等方面工作,提升学生实践能力和专业社会服务能力。

    (三)布置和落实教学任务,做好教学检查、督导工作,确保教学任务完成。

    (四)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学院教师教学研究能力。

    (五)协助院长完成本单位的本科教学管理工作。

    (六)完成职能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坚持原则、办事公正、治学严谨、乐于奉献。

    (二)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决策能力,在所研究的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具有一定的教学管理或行政管理经历或媒体从业管理经历。

    (三)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四)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五)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六)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为新闻传播学类。

    (七)聘期内,需全职在校工作。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名。

    三、聘期及待遇

    (一)聘期一般为三年(试用期一年)。

    (二)聘期内按照我校同级同类岗位标准兑现薪酬待遇。

    (三)受聘人员符合我校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的,按照引进高层次人才兑现相关待遇。

    四、招聘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6日—2021年10月15日

    2.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网上报名,请应聘人员将身份证,个人简历、各层次学历学位、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或聘文、学术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近6年承担的教学、科研项目、论文、专利及著作)等相关材料扫描后,以Word形式整理在一个文档中和《沈阳体育学院公开招聘管理与新闻传播学院副院长报名表》一同发送至邮箱sytyrsc@163.com。邮件主题:应聘人员姓名+学历学位+毕业学校+岗位名称。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学校将严格按照公告所列条件,对报考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应聘资格。

    (三)考核

    1.考核采用面试和试讲的方式进行。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政治素质、政治理论、政治能力,特别是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时间为20分钟。

    试讲主要测试应聘者在专业能力、专业水平、个性特征等方面对招聘岗位的适应程度,时间为30分钟。

    面试、试讲成绩按5:5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2.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五)考察

    我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信息统一在沈阳体育学院组织人事部网站(http://rsc.syty.edu.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疑义者,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规定程序,进行聘用任职,涉及提拔的,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的职务层次安排工作。不适用试用期制的干部,任职一年后经考核不胜任的,提出免职意见。

    五、其他事宜

    (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报考人员报名后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密切关注沈阳体育学院组织人事部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对因通讯不畅或未关注公开选拔工作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六、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金钱松东路36号沈阳体育学院

    邮政编码:110102

    咨询电话:024-89166651 13390150796

    监督电话:024-89166581 15940227600

    附件:沈阳体育学院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管理与新闻传播学院副院长报名信息表

    沈阳体育学院

    202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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