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强化新入职教工立德树人责任,提升师德素养,提高业务能力,更好地适应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需要,现就开展2021年新入职教工培训暨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1年11月17日—12月1日。
二、培训对象
2021年、2020年入职的教职工,2019年入职的专任教师。
三、培训内容
(一)通识培训
围绕校史校情、沈体文化、职业发展、师德师风、意识形态、人事人才、校园安全、综合管理、纪检监察、教师礼仪等方面开设专题讲座,组织参观交流,对全体参训人员进行培训。
(二)专项培训
1.专任教师:围绕教学理念、教学管理、能力提升开设专题讲座,进行教学专项培训。对无高校教学工作经历的新教师,后续将进行课堂教学跟踪考核指导,帮助提升教学能力和质量。
2.辅导员:围绕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责任务、心理健康开设专题讲座、交流研讨,对辅导员进行专项培训。
3.管理岗位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围绕加强管理、提升服务开展专题讲座、交流研讨,进行管理与服务专项培训。
四、培训形式
采取集中授课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践观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
五、培训要求
(一)加强教育引导。新入职教工培训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的重要内容之一,请各培训人员所在单位(部门)加强对新入职教工的教育引导,帮助提高思想认识,按照日程参加各项培训,并认真做好培训笔记。
(二)做好疫情防控。请参训人员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佩戴口罩,按指定座位间隔就坐。
(三)严格管理考核。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有特殊情况,经所在单位(部门)同意后,向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请假。请假超过总学时1/3的,需在下一批新入职教工培训时补训。培训结束时,每名参训学员提交一篇不少于1500字的学习总结(可对培训提出意见建议)。培训合格者,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