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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1年沈阳体育学院优秀工会小组长、工会积极分子的通知

2012年03月01日 00:00 李亚轩 点击:[]

各分工会:
为了激发和调动工会小组长和广大会员的积极性,院工会决定开展评选2011年优秀工会小组长、

工会活动积极分子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资格
担任工会小组长满一年有资格参加优秀工会小组长评选,在职教职工入会满一年可参加评选工会

活动积极分子。
二、 评选范围和名额
1、 优秀工会小组长拟评选15名,每个分工会推荐1名。
2、 工会活动积极分子按照会员人数3%以分工会为单位评选。
三、 评选条件
1、优秀工会小组长评选条件:
1)综合素质好。爱岗敬业,工作热情,业务熟练,积极开展工会活动,工作有计划、有创新。
2) 桥梁纽带作用好。积极贯彻上级党、政、工的工作方针和决策;维护会员的正当权益。
3) 开展活动好。积极组织开展劳动竞赛、业务研讨、文体活动,积极参加上级党、政、工组织的各项活动。
4) 会员工作做得好。了解教职工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并及时向上一级工会组织反映情况。
5) 积极配合分会主席收好会费,用好会费。
6) 在学院年度考评活动中评为良好以上。
2、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1) 积极参加学院的民主管理,有一定的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顾大局、识大体。
2) 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团结同志,办事公道、作风正派、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
3) 认真履行工会会员义务,主动足额交纳会费,关心工会组织,积极参加工会组织开展的活动,

完成工会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受到会员的普遍好评。
4) 在学院年度考评活动中评为良好以上。
四、 评选具体要求
1、 评选办法和程序:优秀工会小组长、工会活动积极分子由各分会(总支、直属支部)组织评选推荐,

评选结果上报院工会。由工会组织有关人员审查确定。
2、 评选要求和时间: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评选优秀工会小组长和工会积极分子。

参加评选的工会小组长和工会积极子,应认真填写推荐表,于2012年3月15日前由各分工会上报院工会办公室。
五、 表彰与奖励
对评选出的优秀工会小组长和工会积极分子由学院工会按照相应标准给予表彰和奖励。

沈阳体育学院工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

上一条: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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