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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员聘任过程中做好资产交接工作的通知

2017年02月06日 09:53 点击:[]

沈阳体育学院文件

沈体院发201718


关于在全员聘任过程中做好

资产交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资产交接是资产管理重中之重的工作。在全员聘任之际,为强化资产管理,维护学校资产的完整和安全,确保学校资产不丢、不损、不乱,人、账、物、签相统一,根据《沈阳体育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请各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员协助本部门(单位)领导(含原领导和新任领导)完成好资产交接事宜,现将具体办法通知如下:

一、学校对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原则,各部门(单位)的固定资产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调配。

二、教职工岗位调整时,应遵循“人员调动,资产不动”的原则。若确属工作需要,则由使用人员填写《沈阳体育学院固定资产调拨单》(见附件1),按调拨单要求履行签字手续后,方可调动资产。

三、本次资产交接工作由机构调整前的部门(单位)负责人负责组织,新任部门(单位)领导协调配合,统一做好资产变动和交接工作。

四、本次机构调整的部门(单位)(含合并、撤销),原主管资产的处级领导负责组织原资产管理员对本部门(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将清查结果以清单方式经主管资产处级领导签字后,报后勤管理处备案并调整相应固定资产账目。

五、新成立的部门(单位)的固定资产由后勤管理处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配。

六、本次聘任后各部门(单位)主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处级领导发生变动的,必须重新安排一名处级领导接管该工作,并做好交接记录。

七、本次聘任后基层使用单位资产管理员岗位发生变动的,必须重新安排一名资产管理员接管该工作,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进行交接,交接时双方要共同参与对本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填写《沈阳体育学院资产管理员工作移交清单》(见附件2),并将交接结果报后勤管理处备案。

八、固定资产管理是部门(单位)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一项重要内容,请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并严格按照《沈阳体育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做好资产交接工作。

附件:1.沈阳体育学固定资产调拨单

2.沈阳体育学院资产管理员工作移交清单

沈阳体育学院

2017年2月4日

沈阳体育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7年2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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