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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沈阳体育学院各部门固定资产分管领导和管理员信息公示的通知

2016年07月07日 09:47 点击:[]

关于沈阳体育学院

各部门固定资产分管领导和管理员信息公示的通知

国资字[2016]2号

校内各部门:

依据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中规定“各二级单位必须指定一名处级领导负责本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二级单位下属的科(室)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基层单位,选任一名责任心强、认真负责的工作人员作为兼职资产管理员”的要求,经与各二级单位核实,现将各部门固定资产分管领导和资产管理员名单予以公示。在以后的工作中,如上述人员发生变动,请及时通知国有资产处进行调整,并做好固定资产交接工作。

具体名单详见服务指南。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6年7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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