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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处置公示2023年第2号

2023年06月12日 15:31 点击:[]

国有资产处置公示

2023年第2号

根据《辽宁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及处置施行办法》、《沈阳体育学院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及 《沈阳体育学院固定资产处置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相关部门提交申请、逐级审核,现将待处置的固定资产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为合理调配校内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校内各单位(部门)如有使用需要,请填写《沈阳体育学院固定资产调拨申请单》,于公示截止前,到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招投标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1.账内资产

2.账外资产

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招投标办公室)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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