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导航

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通告> 正文

关于体育教育学院研究生2021年11月学术会议费用报销及高水平研究成果奖励的通知

2021年11月12日 16:56 点击:[]


按财务处工作安排,依据《沈阳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高水平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之规定,现开展体育教育学院研究生参加2021年11月学术会议、论文发表等费用的报销及奖励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销时间:

会务费报销:2021年11月15日至24日。

高水平奖励:2021年11月18日至19日集中办理。特殊情况请亲至办公室说明,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报销范围及标准:

(一)报销范围:2021年10月至11月产生的学术研究相关费用。包括高水平奖励和参会、发表费用。2021年12月产生的各项费用另行通知。十二科大相关费用另行通知。

(二)报销标准:按《沈阳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高水平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执行,二级学会(专题报告)上限2000元/人次,实报实销,在校期间每人限两次。

三、准备材料:

线下参会:

1.参加会议申请表

2.会务费发票及消费记录

3.会议通知或参会邀请函

5.交通费材料(车票、飞机行程单+登机牌、消费记录)

6.住宿费材料(发票、消费记录)

7.参会证书+正文

线上参会:

1.参加会议申请表

2.会务费发票及消费记录

3.会议通知或参会邀请函

4.参会证书+正文

论文发表:

论文发表费用发票及消费记录

以上材料纸质版一份、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合成一个PDF文档。另需提供身份证纸质复印件(标注本人电话)、学校发银行卡纸质复印件(标注开户行,具体到支行)各一份。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ssu_pe_graduate@163.com。

如有涉及高水平成果奖励,则纸质版材料另复印一份。

四、其他说明

(一)参会论文主题需与专业相关。

(二)报销人员准备好上述材料后,至体育教育学院办公室进行材料审查及报销登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有任何问题请本人到办公室说明,逾期不予处理。

体育教育学院

2021年11月12日


上一条:关于体育教育学院研究生2022年学术相关费用报销及申报高水平研究成果奖励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拟确定郭浩等10名同学为沈阳体育学院2021年《中国体育彩票.新长城助学基金》项目资助对象的公示

关闭

Copyright © 2020 沈阳体育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