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2023年省级普通高等教育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申报工作》(辽教通〔2023〕292号)通知要求,各二级学院(部)共推荐7门课程参加普通高等教育课程思政示范项目评选。
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保证质量”的评审原则,研究生处根据“管办评”原则由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组织专家匿名评审的方式进行评选。按照辽宁省教育厅2023年省级普通高等教育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申报工作要求,每校申报研究生课程不超过3门。依据评审结果,我校将推荐前3项普通高等教育课程思政示范项目上报省教育厅。(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9月14日—9月18日,如有异议,请于9月18日14:00前,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向我校研究生处培养科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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